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16 17:18 点击次数:
银川市永宁县通桥小学、政权小学公开招租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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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名称 | 银川市永宁县通桥小学、政权小学公开招租项目拍卖会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5-10 | 拍卖机构 |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23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通桥小学:位于望远镇通桥村;政权小学:位于望远镇政权村。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公开招租,按本公告内容由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及中国拍卖协会网站、中国商网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委托人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委托人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委托人公开招租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委托人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委托人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委托人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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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人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永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宁和北街 | |||||||||||||
负责人 | 唐绍峰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银川市永宁县财政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通桥小学:位于望远镇通桥村,占地面积40.93亩,校内各类建筑物面积6163.27平方米;政权小学:位于望远镇政权村,占地面积16.6亩,校内各类建筑物面积1233.58平方米。 | ||||||||||||||
拍号 | 标的名称 | 占地面积(亩) | 建筑面积(m²) | 租赁期限 | 标的用途 | 保证金 | 起拍价(元/年) | |||||||
1 | 通桥小学 | 40.93 | 6163.27 | 5年 | 仓储 | 40000 | 188700.00 | |||||||
2 | 政权小学 | 16.6 | 1233.58 | 5年 | 仓储 | 10000 | 53604.0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宇川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8月15日 | |||||||||||||
资产评总估值合计 | 242304元/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如7日租金未到达,则合同自动解除。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招租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 二、标的用途及要求: 1、标的均以现状出租,其内部装修和硬件投入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具体经营项目以《合同》约定为准。 2、承租人对现有场地设施须妥善使用,保持完好。如有损坏,须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 3、承租期内承租人购置的设备、物品,由承租人自行处理,永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补偿、回购、处理义务。 4、承租点不得转租或转让他方经营,违反约定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 5、在签约前须一次性交纳全年的租金(租金不包含水、电、暖)。 6、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吸毒场所,赌博场所,色情场所,如若违反,永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收回房屋并且不承担法律责任 。 7、承租人在场地租赁期间,若因政府规划、城市建设等需要拆除租赁房屋或者收回土地,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租赁合同在拆除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承租方应如期移交房屋土地。承租方损失按政府拆除安置政策处理,出租方不再额外赔偿。如承租方逾期移交致出租方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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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条件 |
招租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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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行 | 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 |||||||||||||
交纳账号 | 130010188900032908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有意竞拍者请于拍卖会前交纳标的相对应竞买保证金至我公司账户,后持有效证件和交款凭证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10月 20日至10月22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23388027 (有意实地查看者请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否则无法进场查看。)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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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时整 | |||||||||||||
拍卖地点 | 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4号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三楼拍卖厅(玉皇阁西北角)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中拍平台网站、中国商报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13723388027 | |||||||||||
电话 | 0951-6041459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