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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校园超市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作者:ycwbzb 发布时间:2025-05-08 10:57 点击次数:


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校园超市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校园超市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
拍卖项目编号 2025-07 拍卖机构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2025年5月 8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5年5月21日
标的所在地区 银川市兴庆区宝丰建康城,国商南路南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校内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物租赁权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中国商报网》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众号上公开发布本《拍卖公告》并由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拍卖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委托人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
  注册地(住所) 银川市兴庆区丰建康城内,国商南路南,规划路九号路东,十号路西,五号路北
  法人代表 张永宏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三、拍卖标的简况
校园超市位于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校内,建筑面积15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贰年。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瑞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 年2月8日
  资产评估值 187272.00元/年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起拍价 人民币187272.00元/年
  价款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由买受人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
户  名: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
开户行:宁夏银行营业部
账  号:120010188900008456
后续租金在前一年租赁期满前15日内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招租期限:
    租赁期限为贰年
二、房屋用途:
校园超市,承租方开业营业必须办理国家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资格资质许可,并按营业执照核准经营。
三、商品经营要求
1. 商品种类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2019〕68号《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食品售卖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禁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方便面、麻辣条、可乐、雪碧、芬达、醒目等碳酸饮料,自制加工的食品,烟、酒等相关的危险品以及“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临期食品(售卖食品在保质期25%以上)。
按照宁教发〔2020〕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的通知》要求,校内超市(小卖部)不得出售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自制熟食或二次加工食品。允许售卖住宿生常用文具和必备的生活用品。
2. 商品质量
竞拍者必须建立严格的商品采购渠道审查制度,确保所售商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每批次食品需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其他商品需具备质量合格标识。定期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及损坏商品。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师生投诉或造成不良后果,竞拍者需承担全部责任。
3. 商品价格
实施价格报备审核制度。商品售卖之前,将售卖商品清单和价格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上架售卖。所有商品价格应合理、公平,必须低于新华百货连锁超市零售价10%以上。制定价格公示制度,在超市显著位置张贴商品价格清单,接受师生监督。学校将定期对商品价格进行抽查,如发现价格虚高情况,竞拍者需立即整改并缴纳1万元罚款。若多次出现价格违规行为,学校有权终止经营合同。
四、服务与管理要求
1. 超市营业时间:早晨:6:30-7:30,中午:12:15-12:50,下午:18:15-18:50,上述时间段可根据学校春季和冬季作息时间调整。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营业。
2. 人员管理:超市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工作时着装干净整齐,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个人卫生。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超市正常运营需求,具体人数由竞拍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得少于2人。
3. 环境与卫生:保持超市内部环境整洁、卫生,商品摆放整齐有序。配备必要的清洁设备和消毒用品,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设置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超市经营活动安全有序。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报告。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确保营业场所及师生财产安全。监控视频资料需保存至少90天。
五、场地使用与维护要求
1. 场地使用:竞拍者应按照学校指定的区域使用超市场地,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或改变场地用途。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不得将超市经营权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 设施维护:学校提供现有超市的基本经营设施,租赁期内,水、电、暖气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竞拍者在经营期间需负责对这些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竞拍者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竞拍者应保证超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或缺失,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装修改造:竞拍者如需对超市进行装修改造,需提前向学校提交详细的装修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方案应符合学校整体规划和安全要求,不得破坏建筑物结构和原有设施。装修费用由竞拍者自行承担,经营期满或合同终止时,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或破坏,无偿归学校所有。
六、信息报送与沟通要求
1. 信息报送:竞拍者需定期向学校报送超市经营情况,包括商品销售数据、库存情况、食品安全检查记录等。报送频率为每月1次,具体时间为每月5日之前报送上一个月报表。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即刻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处理。
2. 沟通机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竞拍者应指定专人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及时了解学校师生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学校将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竞拍者需按时参加,共同商讨超市经营管理相关事宜。
七、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合同解除:在经营期间,若竞拍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经营合同: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等。
(2)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经营权,或擅自改变超市经营用途。
(3)连续2个月未按要求报送经营信息,或拒绝配合学校进行监督检查。
(4)因竞拍者原因导致师生3次以上投诉,经学校督促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
(5)因学校整体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超市无法继续经营的,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竞拍者。
2. 违约责任:
(1)竞拍者如违反本技术要求中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根据违约情节轻重确定,最高不超过经营合同总金额的20%。如因违约行为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失的,竞拍者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经营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竞拍者应在2天内完成场地清理和交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每逾期一天,应按照5000元向学校支付场地占用费。
八、其他要求
1. 竞拍者应仔细阅读本要求,充分理解并接受其中的各项条款。在竞拍过程中,视为竞拍者已完全认可本技术要求内容。
2. 本要求的解释权归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所有。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调整和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竞拍者。
 
 
 
 
 
  竞买条件 1. 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2)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参与竞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信誉要求
(1)竞拍者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竞拍。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00元
  交纳时间 2025年5月21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名称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交纳账号 6401001005000003717-99B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1、意向竞买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30000元的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超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及无犯罪证明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符合竞买人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件的,均不予报名)。     
2、拍卖标的实地查看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5月21日。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951-8670532   
(有意实地查看者请提前一天与联系人联系,否则无法进场查看。)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会当天一次性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付清,如买受人反悔或逾期款未付清,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赔偿金。拍卖人或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成交标的并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同时,拍卖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标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署《校园超市租赁协议》,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以标的实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 2025年5月22日上午10:00
拍卖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之间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商报网站、中拍平台、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723388027
  电话 0951-6041459
重要提示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