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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不清违约由谁赔偿

作者:银川万博 发布时间:2016-05-06 11:38 点击次数:

拍卖标的不清违约由谁赔偿
    一、案件基本情况 某拍卖公司受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对该县新开发菜市场摊位承租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菜场是广大菜农进行农副土特产品交易的主要场所,是人们生活中开门七件事离不开的地方。由于菜场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摊位的承租竞争也是异常激烈的。拍卖行与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了委托拍卖协议书。拍卖行统一拍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竞买保证金3,000元,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收取,委托方对摊位所经营的类别分为熟食、副食、水产、鲜肉、蔬菜五大区域,66个摊位,由于县财政资金紧缺,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拍卖时,66个摊位尚未建成,委托方给拍卖行提供的只是一幅彩色规划图,并按序号把66个摊位都标示在该图上。拍卖行接受委托后并在该县广播电视台上发布公告七天,栽明拍卖标的的名称、时间、地点。委托方县工商局派出宣传车辆及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并与拍卖日之前发布新闻记者招待会,由于宣传工作做得较好,拍卖会吸引了很多竞卖人到场,并对拍卖摊位承租经营权这一新的形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拍卖现场气氛热烈,竞标踊跃,加上拍卖师主槌把握现场能力,致使拍卖标的大部分成交额都远远超过政府要求达到的期望值,并且有六个号的竞价突破10万元以上,安委托方要求保留价每个摊位承租经营使用权为5万元,高出保留价一倍多,可以说此场拍卖会达到了非常圆满地效果,解决了县财政资金紧缺的局面,同时也给政府带来了最大化的收益。本次拍卖会拍卖规则规定,“无竞卖人自行确定竞卖行为,并自行承担责任,竞卖者有权在公告的时间、地点、查阅拍卖标的资料,仔细审视其质量、座落位置,进入拍卖会场后,竞卖者应视作已行使该款权利,并认可拍卖标的现状,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为由拒付价款。”由于当时摊位尚未建成,竞卖者只能从彩色规划图上了解标的座落位置。张先生在拍卖会上分别竞得编号27号,28号两间摊位欲做水产经营,张先生当即与拍卖行签署了现场成交确认书,并按拍卖行这次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和现场成交确认书的规定,交纳了标的价款及手续费。但是等到标的交付使用,张先生发现所竞标的位置与实际建成位置不符,此时,张先生先找到拍卖行问其原因,摊位位置顺序是不是搞颠倒了,本来卖的是水产摊位,现在怎么是蔬菜摊位,拍卖行对此声明,在拍卖时拍卖行是按委托方提供彩色规划图上的标示所编序号。水产区与蔬菜区划分由工商局决定,在拍卖规则中已规定,拍卖标的交付使用,由县工商局移交给买受人,拍卖行不负责移交标的,请张先生去找县工商局问明原因。工商局则说是拍卖行拍卖时标的序号编号27号、28号,摊位的竣工后的顺序与规划图上顺序颠倒了,正好把27号、28号摊位和作为蔬菜摊位,是拍卖行在拍卖日前未认真审核标的物座落位置,损失由拍卖行赔偿,与自己编号无关,工商局认为是拍卖行在拍卖时对标的未作认真分析,混淆了蔬菜区和水产区。
   二、案件分析 拍卖行认为本行是一个合法的中介服务机构,一旦委托人将其所有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的委托本行拍卖后,这段时间的财产、权利的出售、转让就归拍卖行,只要是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公司严格按照《拍卖法》的程序工作,具体执行条件是按照本行与竞卖人的约定违约的后果,承担的责任都是由双方负责。因为拍卖行与买受人签订的竞卖合同和拍卖行规则就约束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竞卖人并没有直接与委托人签订任何协议,也就是说竞卖人与委托人表面上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实质上拍卖行与委托人在拍卖拍卖之日前与委托方已签订的委托书和协议已栽明标的移交,是由委托方负责。《拍卖法》第40条规定,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委托人承担为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一旦拍卖违约后,拍卖人就必须直接对买受人负责,而造成拍卖人违约的主要是委托人难以履行其义务造成的,拍卖人就有权要求委托人负责,而作为买受人来说,他有权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共同承担责任。虽然说委托人没有直接以竞买人签订协议,但从法律规定来看,其责任是一种递进关系,所以说委托人也要对买受人负责,由此看来,委托方工商局、拍卖人拍卖行都应对买受方作出违约赔偿。总而言之,菜场摊位拍租因涉及面广,在拍租成功的背后,会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难以预料,在实践中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摊位甚多,宣传力度要加大;二是摊位门类分配要合理布局;三是拍卖底价定位要合理,底价的合理确定是一场拍卖会能否成功的关键,作为委托人,因心中无数要求底价越高越好,但作为拍卖方要做好市场调查,认真分析行情,底价应放在竞买人容易接受的心理价位上,这样才能具有吸引力;四是合理收取保证金,保证金的收取不能以委托底价多少收取适当比例,也就要求我们预测市场价格的走势,特别是对竞争激烈的标的要超过20%收取保证金,这样对竞买人有一个约束力,会使他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免给拍卖人和委托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深入细致、勤奋踏实的工作,不仅要掌握拍卖理论和拍卖技巧,而且要掌握市场信息,掌握人们心理特点,不仅要掌握《拍卖法》,而且要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地总结每次拍卖的经验和教训,才能得到更多委托人的信任和更多竞买人的青睐,才不致与当被告,减少不必要的诉来讼往之争。